自11月1日起您的运输单据需要补充资料
凡在智利境内随货同行的运输单或发票,均须满足十项新要求。在开始罚款之前,先在此核查一遍。
智利税务局第154号决议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,改变了随货单据必须载明的内容:实际起运地与目的地、驾驶员身份、车辆牌照,以及真实的起运时间。请填写贵司单据现有的内容,我们会指出缺少哪几项,并附上对应的条款出处。
本工具仅供参考,不构成税务咨询。它核对贵司单据是否载有法规要求的数据,不会查询智利税务局,不读取已开具的XML,也不能替代贵司的会计。
各项要求保留西班牙语:它们出自智利税法,字段名称是智利税务局电子单据格式的标签,不作翻译。
官方原文: Resolución Exenta SII N°154 (2025) · Resolución Exenta SII N°52 (2026), que posterga la vigencia